習近平就首個國家憲法日作出重要指示
習近平:堅決維護憲法權威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將每年12月4日定為國家憲法日。
10月27日,關于設立國家憲法日的議案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
11月1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設立國家憲法日的決定,明確將12月4日設立為國家憲法日,國家通過多種形式開展憲法宣傳教育活動。
十八屆四中全會
推進網絡空間法治化
迎接首個國家憲法日
讓憲法精神在我們心中不斷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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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云陽法官宣誓迎接“國家憲法日”
十八屆四中全會決定:建立憲法宣誓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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