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憲法走進我們的生活
2014-12-04 14:13:00 來源:中國廣播網 說兩句 分享到:
今天(4日)是首個國家憲法日。不只今日,近年來對憲法的討論以及憲政爭議此起彼伏,迄今未歇。說一千道一萬,憲法的要義無非是要保障公民的基本權利、限制政府的權力。
說起憲法,總難忘記當年劉少奇被批斗時高舉憲法手冊的那一幕。就在他被打倒的數年前,這位前國家主席也說:“到底是人治還是法治?看來實際上還要靠人,法律只能做辦事參考。黨的決議就是法。”“如果哪條法律束縛了我們自己的手足,就要考慮廢除這條法律”。來自執政黨高層集體的主張使黨政權力無限膨脹,毀棄法制,導致山河動蕩,中華民族滑向崩潰的邊緣。
大詩人杜牧在《阿房宮賦》中發出千古絕唱:“秦人無暇自哀而后人哀之,后人哀之而不鑒之,亦使后人復哀后人也”。歷史的經驗教訓值得認真吸取。今天,重新倡導憲法,即是要全面推行依法治國。在首個國家憲法日之際,習近平強調,堅持依法治國首先要堅持依憲治國,堅持依法執政首先要堅持依憲執政。要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堅決維護憲法法律權威。執政黨的總書記是在強調兩手都要硬:堅持黨的領導,維護憲法權威。
全社會須樹立憲法至上的觀念,改進并完善黨的領導是為了更好地堅持黨的領導。“推進依憲執政,關鍵要克服的問題是如何推進憲法實施、加強憲法實施的監督和保障。其中,如何使黨的主張通過法定程序成為國家意志,是依憲執政的關鍵。同時,怎樣保證‘黨堅持在憲法法律范圍內活動’也是依憲執政的題中應有之義”(中國社科院法學研究員莫紀宏受訪人民日報)。
黨的三中全會即提出要健全憲法保障的程序和機制。下一步,須要建立憲法監督機構,解釋憲法,對違憲行為予以審查、追究;改進并完善民主選舉、人大政協監督等制度,把憲法規定的“國家的一切權力屬于人民”進一步落到實處;使“憲法和法律成為公共治理的最高權威,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允許任何組織和個人有超越法律的權利”(俞可平)。
法治與民主須臾不可分離。正如江平先生所言:“依法治國和政治體制改革肯定是不能分開的,不能只講依法治國,不講政治體制改革。所以核心的問題,一個是法治,一個是民主,只有政治民主化才能夠有法治化,脫離民主來講法治,法治就不能夠達到它固有的深度,因為民主制度的問題沒有很好解決”。(吳新偉)
編輯:王文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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