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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審批”甚至可以減到“零”
2013-10-31 10:31 來源:廣州日報我要評論
原標題:“行政審批”甚至可以減到“零”
中國行政管理學會執行副會長兼秘書長高小平認為行政審批絕不應是什么特殊權力
自2001年國務院成立行政審批改革領導小組至今,國務院已經分八批共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2630項,占原有總數的70%多。但各級政府仍被詬病“管”得太多,過多行政審批項目造成行政效率嚴重低下、機構臃腫和腐敗滋生。
新一屆政府不到一年時間里,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審批事項已達221項。目前中央政府層面的行政審批項目仍有1500多項,地方政府層面的審批項目則多達1.7萬項。目前剩下的審批項目都是含“金”量較高的“難啃的骨頭”。
中國行政管理學會執行副會長兼秘書長高小平教授接受本報記者專訪時提出,行政審批絕不應是什么特殊權力。什么都依法依規辦理,我們現在意義上的“審批”可以減少到“零”。
文 本報記者練情情
制約了行政審批效率的提高
記者:地方政府職能轉變是改革的核心,其中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是作為重要抓手和突破口。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在上一屆國務院已經進行了六輪,地方也都已經進行了五六輪了,但老百姓抱怨審批事項還是很多,程序還是很復雜,突破口在哪里?下一步怎么改?
高小平: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本身是作為轉變職能的突破口出現的,現在你提出審批制度改革突破口在哪里的問題,我認為很有道理,這就是說明改革手段自身也需要有對它進行改革的手段。中央要求各級政府行政審批工作要實行“兩集中、兩到位”,主要目的是要解決多頭審批和對現在的行政服務中心的“窗口”作用利用不夠充分等問題。
但目前真正做到“兩集中、兩到位”的地方并不是多數,審批職能分置的問題依然比較嚴重。同時,實行“兩集中、兩到位”也無法解決省、市、縣職能交叉的問題,有不少行政審批權在上級職能部門,下級政府只能做“配角”,有的是因受客觀條件制約,審批項目既要跑市、縣審批中心窗口,又要跑有關職能部門窗口的現象還有不少。審批流程沒有做到持續創新,程序復雜化、要求多態化、行為機械化的問題又開始出現,制約了行政審批效率的提高。
當事人去窗口辦事的時候,面對的既是“死”的制度,又是“活”的人,當事人和公務員之間從權力、權利到信息都是不對稱的,當事人總會拿制度、權利來要求公務員,而公務員則未必一定按制度來行事。行政審批人員還存在知識不足、本領恐慌的問題,諸如政策法規不熟悉,基層情況不了解,審批業務不精通,這些問題都會導致審批效率不高。
在此情況下,很多地方存在著上面抓一抓,作風好一陣,稍一放松,就老毛病重犯,由制度規定的流程滑回潛規則。群眾稱為政府的“冷熱病”。作風好的時候,窗口內洋溢著笑臉,作風差的時候,“臉難看”依舊,制度規定的“微笑服務”變成心態復雜的“皮笑肉不笑”。所以,我認為,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突破口在提高認識,在轉變作風,在加強對審批制度改革的科學管理。
廣東改革的理念和勇氣堪稱樣板
記者:近年來,廣東省認真貫徹中央關于推進大部門體制改革的部署,結合廣東省實際,在實行大部門體制改革方面涌現出深圳、順德、云安、濠江等改革樣板。這些地方的改革您怎樣評價?
高小平:我去調研過深圳、順德和濠江的大部門體制改革,總的感覺是通過機構改革,政府更加有朝氣了,市場環境更好了,政府在群眾中的形象改善了。他們在改革的理念和勇氣方面堪稱樣板。但是,每一個政府的層級需要面對的經濟社會層次是不同的,各地改革所面對的環境和發展階段也不盡相同,改革的主體和對象的基質也是不同的,不能照抄照搬。
“萬里長征圖”給了很多啟示
記者:廣州有個政協委員曹志偉,他繪制了一張建設工程項目行政審批“萬里長征圖”, 在廣州投資一個項目,整個審批流程要經過20個委、辦、局,53個處、室、中心、 站,100個審批環節,蓋108個章,繳納36項行政收費,累計審批工作日2020天。即便按照最佳、最短的路線走,也仍需799天。這張圖引起了市領導的重視,引發了一場改革,現在政府行政機關的行政審批時間大幅縮短至37個工作日。您怎樣評價這種改革?
高小平:“萬里長征圖”引發的改革給我們很多啟示。
一是證明了這樣一個事實:審批事項的多還是少,并不與政府管理水平直接相關;審批事項究竟能減少到什么程度,沒有一個絕對的標準,主要取決于管理和服務的體制、方式和能力。
二是說明我們現在的改革還基本上屬于“刺激-反應”式改革,就是揭露了問題再去解決問題,這是改革的“惰性”所在。如何激發政府改革的“內生動力”,這是個大問題。
我認為關鍵還是要進一步解放思想。搞活經濟需要經濟體有“內生活力”,這就是市場的活力,現在市場活力發揮得不充分,原因當然是多方面的,但首先要在政府自身來找原因——是不是政府自己對改革的動力不足?找到了改革的“內生動力”,使各級領導干部和公務員自覺行動起來,同時建立有利于改革的機制,這個機制我覺得就是要把推進改革納入政府績效管理體系,把是不是改革創新作為政績的重要考核內容納入進去,這樣的改革才會更有勁頭、更有來頭、更有看頭。
三是政府改革任重道遠,審批制度改革的潛力還很大。
我有個想法,其實審批工作完全可以轉化為政府依法進行的日常業務,就像單位的門衛審查并批準進門人資格一樣,絕對不是什么特殊的權力。
只要我們的行政方面的法律制度更加健全了,公務員依法辦事的能力提高了,管理的職責和流程都規范了,該按照《行政許可法》辦的許可事項都按法辦理了,再加上事中事后的監管到位了,那么我們現在意義上的“審批”還有很大的減的空間,甚至可以減到“零”,如果一定要保留審批,那也就成為和保安審查進門人資格的行為一樣,是平常的服務性工作。
編輯:龍明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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