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改委談新型城鎮化:須服從規律 人口疏散不可強制
2014-11-06 11:51:00 來源:中國廣播網 說兩句 分享到:

圖為國新辦新聞局副局長胡凱紅(左)、發改委發展規劃司司長徐林出席我國新型城鎮化相關情況說明會。
央廣網北京11月6日消息(記者寧靜)5日,在國務院新聞辦召開的發布會上,國家發改委發展規劃司司長徐林介紹了我國新型城鎮化發展的有關問題。徐林表示,自今年3月《國家新型城鎮化規劃(2014-2020年)》出臺以來,國家發改委聯合有關部門出臺了一系列措施推動城鎮化進程,各項工作均在穩步推進中。
推進城鎮化意義:打破制度障礙 促進自然發展
徐林表示,中國在城鎮化進程中,存在阻礙城鎮化自然發展的制度障礙,最核心的就是城鄉分割的戶籍制度,如果這種制度不打破,勞動力要素自由流動、公平享受社會福利就無法實現。
15部門聯手 城鎮化進程有序推進
徐林表示,城鎮化是個復雜的、系統性的規劃,需要國家各部門的高度配合協調。今年7月7日國務院批復同意建立由發展改革委牽頭、15個部門參加的推進新型城鎮化工作部際聯席會議制度,并于10月召開了第一次部際聯席會議。
在推進城鎮化的配套政策方面,多部門均出臺相關政策。國務院多個部門初步確定了江蘇和安徽以及62個城市、鎮作為試點地區,并在此基礎上編制了綜合試點的總體實施方案;有關部門相互配合,共同研究提出了推進“三個1億人”的城鎮化實施方案,這兩個方案正在征求國務院意見,爭取在年底前實施。
各地也高度重視新型城鎮化推進工作,全國有20多個地方出臺了本地的新型城鎮化規劃和指導意見,還有很多地方正在積極研究相關政策。
城鎮化重點難點:農民工市民化
徐林表示,新型城鎮化要求以人為核心的城鎮化,就是要讓農民工市民化成為城鎮化的重點,同樣這也是城鎮化的難點。
我國現在有2.69億的農民工在外工作、居住、生活,很多都在城鎮中有穩定的工作,但并不能享受城市居民可以享受的社會福利,導致出現“城市內部的二元結構”。這樣的結構不利于城市的穩定發展,也不利于整個中國的穩定發展。
調整城市規模劃定標準:更符合調控要求
根據新型城鎮化的相關規劃,我國將嚴控特大城市人口規模。按照1989年的《城市規劃法》,城區常住人口100萬以上就是特大城市,50萬以上即為大城市。按照此種標準,中國特大城市有140個城市,占比21%,小城市有119個,占比18%,中等城市有261個,占比40%。研究表明,從效率的角度來說,200萬-500萬之間的城市最符合規模經濟。之前的標準如不進行調整,無法適應現階段城市規模的調控和引導要求。
按照新的城市規模標準,現在特大城市有16個,占比2%,其中有6個超大城市。大城市數量124個,占比19%,中等城市138個,占比21%,小城市380個,占比58%。這種城市規模的分布相對更合理,與聯合國劃分的結構標準更加吻合。
城鎮化須服從規律 人口疏散不可強制
徐林表示,在城鎮化的過程,最重要的是服從經濟、自然和社會規律。特別是合理調控不同城市的人口規模時,一定要服從規律。如果政府進行人為干預,不僅不會成功,還會使得資源配置效率低下。
以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規模為例,城市規模越大,規模經濟越好,分工越細,專業化程度越高,就業機會就越多,所以大量的人不愿意離開大城市。如果試圖違抗這種規律,通過政府的干預來引導人口的流動是有很大難度的。要解決這一難題,就需要進一步優化公共資源配置、進一步縮小不同規模城市的差距,使得規模小的城市也更有吸引力,從而促進人口合理分布。
城鎮化資金來源:建立成本分擔機制
一個農民工要完全市民化到底要花多少錢?這需要根據不同城市的生活成本來計算,徐林表示,大致估算下來,每個人少則8萬,多的則13-14萬。這些錢由中央政府、省級政府、市縣政府、包括企業、個人共同承擔,建立農民工市民化的成本分擔機制,更有利于促進農民工的市民化進程。
地方政府融資難:建立多元投融資基礎體制
融資難一直是困擾政府的一個難題,城市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帶有公益性,規模大,現金回報非常低。徐林表示,要想解決投融資可持續問題,必須建立多元、可持續的城市投融資基礎體制,通過不同的融資渠道來融資。
對于收益較好、較穩定的項目,可以通過PPP融資模式來引進社會資本。但對于收益很低或者完全沒有短期經濟收益的項目,還是得通過政府融資來實現。
地方債問題:中國不會發生系統性債務危機
徐林表示,與歐洲國家的政府債務不同,中國政府的舉債并不是用來解決生計或者福利問題,二是主要進行基礎設施項目建設,這些項目在短期內經濟收益并不好,但社會效益高,有利于改善地方政府未來的經濟發展條件。
目前有些地方政府的債務風險偏大,毫無疑問需要控制總量,對于存量債務,可以采取多種措施讓債務風險回到安全水平內,如果控制得當,中國不會發生系統性的債務危機。
編輯:鄒佳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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